
这题目并不出得过分。半农去世,我是应该哀悼的,因为他也是我的老朋友。但是,这是十来年前的话了,现在呢,可难说得很。
我已经忘记了怎么和他初次会面,以及他怎么能到了北京。他到北京,恐怕是在《新青年》投稿之后,由蔡孑民先生或陈独秀先生去请来的,到了之后,当然更是《新青年》里的一个战士。他活泼,勇敢,很打了几次大仗。譬如罢,答王敬轩的双鐄信,“她”字和“牠”字的创造,就都是的。这两件,现在看起来,自然是琐屑得很,但那是十多年前,单是提倡新式标点,就会有一大群人“若丧考妣”,恨不得“食肉寝皮”的时候,所以的确是“大仗”。现在的二十左右的青年,大约很少有人知道三十年前,单是剪下辫子就会坐牢或杀头的了。然而这曾经是事实。
但半农的活泼,有时颇近于草率,勇敢也有失之无谋的地方。但是,要商量袭击敌人的时候,他还是好伙伴,进行之际,心口并不相应,或者暗暗的给你一刀,他是决不会的。倘若失了算,那是因为没有算好的缘故。
《新青年》每出一期,就开一次编辑会,商定下一期的稿件。其时最惹我注意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之。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,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,大书道:“内皆武器,来者小心!”但那门却开着的,里面有几枝枪,几把刀,一目了然,用不着提防。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,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:“内无武器,请勿疑虑。”这自然可以是真的,但有些人--至少是我这样的人——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。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“武库”的一个人,所以我佩服陈胡,却亲近半农。
所谓亲近,不过是多谈闲天,一多谈,就露出了缺点。几乎有一年多,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“红袖添香夜读书”的艳福的思想,好容易才给我们骂掉了。但他好像到处都这么的乱说,使有些“学者”皱眉。有时候,连到《新青年》投稿都被排斥。他很勇于写稿,但试去看旧报去,很有几期是没有他的。那些人们批评他的为人,是:浅。
不错,半农确是浅。但他的浅,却如一条清溪,澄澈见底,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,也不掩其大体的清。倘使装的是烂泥,一时就看不出它的深浅来了;如果是烂泥的深渊呢,那就更不如浅一点的好。
但这些背后的批评,大约是很伤了半农的心的,他的到法国留学,我疑心大半就为此。我最懒于通信,从此我们就疏远起来了。他回来时,我才知道他在外国钞古书,后来也要标点《何典》,我那时还以老朋友自居,在序文上说了几句老实话,事后,才知道半农颇不高兴了,“驷不及舌”,也没有法子。另外还有一回关于《语丝》的彼此心照的不快活①。五六年前,曾在上海的宴会上见过一回面,那时候,我们几乎已经无话可谈了。
近几年,半农渐渐的据了要津,我也渐渐的更将他忘却;但从报章上看见他禁称“蜜斯”之类,却很起了反感:我以为这些事情是不必半农来做的。从去年来,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,弄烂古文②,回想先前的交情,也往往不免长叹。我想,假如见面,而我还以老朋友自居,不给一个“今天天气……哈哈哈”完事,那就也许会弄到冲突的罢。
不过,半农的忠厚,是还使我感动的。我前年曾到北平,后来有人通知我,半农是要来看我的,有谁恐吓了他一下,不敢来了。这使我很惭愧,因为我到北平后,实在未曾有过访问半农的心思。
现在他死去了,我对于他的感情,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。我爱十年前的半农,而憎恶他的近几年。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,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,他的为战士,即使“浅”罢,却于中国更为有益。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,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。
八月一日。
注:①1928年鲁迅任《语丝》主编期间,选登了一篇读者来信。这封信纠正了刘半农发表在该刊的一篇文章中的一个史实性错误。②指刘半农于1933年到1934年间发表于《论语》《人世间》等刊物的《桐花芝豆堂诗集》和《双凤凰砖斋小品文》等。
1.从“去年来,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,弄烂古文”一句中,作者为什么在“古文”前用“弄”字和“烂”字?请从字义与情感两个方面分析。
答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2.从文章看,鲁迅对有些人所批评的刘半农的“浅”持什么态度?
答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3.请根据原文概括鲁迅与刘半农之间的关系由亲到疏的原因。
答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4.联系最后一段,谈谈你对“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”一句的理解。
答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5.从下列角度中任选一个,写300字左右的文章赏析。
(1)简析本文人物形象的表现艺术。
答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(2)简析本文的主要修辞手法。
答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什么是爱情?老实说,我答不出。但我想到了二十岁时候的自己。那一天,我在师范学院的大门口转来转去,活像热锅上的蚂蚁。我在等他,可他没有在预期的时间范畴里出现。我觉得太阳是绿的,而树木是红的,从我身边经过的熟人或生人全都惊异地望着我,有的还过来说几句询问或打趣的话语,但这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没有丝毫的意义。在那一段时间里,我心头充满不祥的预感,我想他搭乘的那一趟长途汽车肯定半道翻车了……我觉得自己心里空空的,我突然前所未有地痛楚地意识到他对于我的极端重要性。
他竟然突然出现了,我感到太阳依然是红的,树木依然是绿的,我的心因为过分充实而显得有些憋闷。我把他引到校园的一角,他从挎包里,取出一根胡萝卜,塞在我手中,对我说:“原谅我,原谅我,原来是三根,可只剩下这一根了……”
他高我一届,毕业后分配在远郊县一所农村中学教书。他乘长途汽车进城途中,汽车抛锚了,那车足足修了两个多钟头才重新行驶。当乘客们坐在路边田坎上等候时,有个妇女晕倒了,是饿晕的。亲爱的女儿,那年头在我们共和国历史上被称为“三年困难时期”,因饥饿而浮肿而晕倒的事并不罕见……当人们摇醒她以后,他给了她一根胡萝卜,而她立即嚼着吃了,脸上恢复出一个笑容……没想到另一位看上去并不虚弱的老人伸手向他要胡萝卜,他不愿给,他说:“您知道吗?我们一个月只发十五根胡萝卜,这是我带进城……给我妈的礼物。”
他妈妈其实早去世了,他是为我带来的。但临下车时,他心里过意不去,又主动把一根胡萝卜给了那老人,而那老人也就道谢着收下了。他只剩下一根胡萝卜给我,那真是世界上最美的胡萝卜……亲爱的女儿啊,对于我来说,爱情是和三根胡萝卜联系在一起的,而后来所出现的爱情结晶,你猜到了,就是你。
你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了。你们这一代对于爱情一定有许多新的发现和新的理解,然而,依我想来,既然自古就有爱情这么一种东西,那么,它那最恒定的内核,一定是单纯而质朴的,犹如一根通红秀美新鲜结实饱含汁液的胡萝卜。
女儿啊,掀开蛋糕边盘子上的餐巾纸吧,希望你不但细细地看,深深地想,而且希望你吃上一根,那本是可以生吃的,富有特殊的营养……
1.“我”在等“他”时,开始觉得“太阳是绿的,而树木是红的”,后来又感到“太阳依然是红的,树木依然是绿的”。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?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2.“我”为什么认为“他”给我的是“世界上最美的胡萝卜”?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3.本文的行文方式和《十八岁和其他》有什么相似之处?有何好处?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